問:2015年聊城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guī)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學位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應聘人員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須在2015年4月22日前取得,在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