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師競爭激勵機制,科學配置人才資源,統(tǒng)籌城鄉(xiāng)教育事業(yè)協(xié)調均衡發(fā)展,促進教師科學、合理、有序流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共盈江縣委辦公室、盈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盈江縣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暫行規(guī)定》(盈辦發(fā)〔2010〕13號)文件精神,結合全縣教師隊伍狀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用科學發(fā)展觀統(tǒng)領教育事業(yè)全局,建立教師隊伍科學、合理、有序、需求、競爭的流動機制,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建設一支業(yè)務素質過硬、師德優(yōu)良、結構科學合理、愛崗敬業(yè)的教師隊伍,進一步促進教育改革和發(fā)展。
二、考調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
2.堅持統(tǒng)籌管理的原則;
3.堅持競爭上崗的原則;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5.堅持遵循教育規(guī)律的原則。
三、考調對象及條件
1.盈江縣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身體健康的正式教師。
2.山區(qū)學校教師考調到縣直學校,需在山區(qū)學校從教5年及以上;考調到壩區(qū)學校,需在山區(qū)學校從教4年及以上。
3.壩區(qū)學校教師考調到縣直學校,需在壩區(qū)學校從教6年及以上。
4.所有山、壩區(qū)要求調入縣直學校的教師和山區(qū)要求調往壩區(qū)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的教師均實行考調(之前已通過考試調動的教師,3年內不能再參加調動考試)。
5.教師報考崗位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所填寫的專業(yè)或所在學校出具的任教科目證明為準(任教科目必須與報考崗位科目一致)。
6.具有擬報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中小學崗位不能交叉報考),并具備其它招考條件。
7.考調到縣直學校或壩區(qū)學校的教師,由學校根據崗位設置情況確定是否聘用和享受原職稱,并報縣教育局備案。
8.有下列情形人員,不予參加考調: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受黨紀處分未滿規(guī)定年限的。
四、考調程序
1.崗位設置。學校擬定考調崗位計劃上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考調領導小組確定考調崗位。
2.發(fā)布公告??颊{方案經考調領導小組審定后在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盈江縣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告(公告發(fā)布時間為5天),公告期滿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五、考試內容及方法
考試采用筆試方法,實行百分制,分學科進行考試,專業(yè)基礎知識占80%,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及時事政治內容占20%。
六、考調總成績計算方法
1.加分:年滿40-45周歲教師加3分,46周歲及以上教師加5分(教師年齡以個人檔案為準,即1970年3月1日后至1975年3月1日前出生的為40-45周歲,1969年3月1日前出生的為46周歲及以上)。
2.教學成績:近三次全縣統(tǒng)一水平測試成績的平均分占20%,即2013年7月、2014年7月和2015年1月三次統(tǒng)一水平測試成績的平均分占20%(任教兩個或以上科目的教師,教學成績按所報考崗位科目的教學成績計算)。
3.考調總成績=筆試成績×80%+教學成績分+年齡加分。
七、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4日-25日報名,5月9日領取準考證。
2.報名地點: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八、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只能選擇1個崗位,不能多報或重報。
2.縣城中小學(含縣第二小學)之間不能互相報考。
3.本科及以上和音、體、美專業(yè)的考調崗位,不受報考人數限制;專科及以上的考調崗位,報名人數與擬考調人數的比例須達到2:1方能開考。
4.報名時必須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兩張(1寸)、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年終考核證、所在學校任教科目證明(需由學校負責人簽名)等原件及復印件。
5.任教時間的確定。報考人員原在山區(qū)學校任教,后在壩區(qū)學校任教,原在山區(qū)學校的任教年限若已達到考調年限的,可按山區(qū)任教年限報考崗位;報考人員原在山區(qū)學校任教時間和到壩區(qū)學校任教的時間均達不到考調年限的,可合并計算為壩區(qū)任教年限報考崗位;報考人員原在縣外任教,后到我縣任教,考調年限按到我縣任教起始時間計算。
6.報考人員的工作時間和任教時間均按周年計算(從起始時間至2015年8月31日止)。
九、考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時間:5月16日早上9:00-11:30。
2.考試地點:考場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所列為準,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十、調配程序
1.確定擬調動人員。按參加考試教師總成績確定擬調動人員名單,出現1:1開考的擬調配崗位的最低分數線,以本次考試中有競爭對手并確定為擬調配人員的最低分數確定。
2.若遇考調總成績相同,優(yōu)先錄取學歷高的;若學歷仍相同,優(yōu)先錄取全日制學歷畢業(yè)的;若同是全日制學歷的,優(yōu)先錄用普通高校畢業(yè)的;若同是普通高校的,優(yōu)先錄用教齡較長的;若教齡相同,則優(yōu)先錄用年齡較大的。
3.公示擬調動人員名單。擬調動人員名單在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盈江縣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調動人員,擬調動人員在辦理調動手續(xù)之前仍然在原學校上班,2015年8月經體檢合格后再辦理調動手續(xù)(若擬調動人員在辦理調動手續(xù)之前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或出現違法違紀行為,將取消調動資格,是否認真履職以學校出具證明為準)。
4.辦理調動手續(xù)。擬調動人員應填寫《工作人員調動申請表》,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調配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十一、工作要求及紀律
㈠考調工作由組織、紀檢監(jiān)察、保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㈡教師考調是社會關注熱點問題,為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做好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監(jiān)督組負責全程監(jiān)督工作。
監(jiān)督組成員: 謝波縣監(jiān)察局局長
徐加云教科文衛(wèi)紀工委書記
李庚忠人事民政紀工委書記
邵維強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股股長
㈢考試要求:
1.筆試實行單人單坐,考試期間監(jiān)考人員、考試人員關閉一切通訊工具。
2.堅持回避制度。
3.對不遵守規(guī)定、提供假材料、考試作弊人員取消本次及下一年度考調資格。
4.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全面監(jiān)督。
十二、未盡事宜由盈江縣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點擊查閱:附件1.盈江縣2015年教師考調崗位計劃表.xls
盈江縣教育局
2015年4月15日
2015年盈江縣教師考調崗位計劃表 | |||||||
序號 | 設崗單位名稱 | 擬考調人數 | 崗位名稱 | 學歷條件 | 專業(yè)條件 | 其他招聘條件 | 備注 |
1 | 盈江縣第五小學 | 1 | 音樂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音樂教育 | ||
2 | 弄璋鎮(zhèn)姐帽中心小學 | 2 | 數學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以方案為準 | ||
弄璋鎮(zhèn)邊府小學 | 1 | 美術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美術教育 | |||
2 | 數學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以方案為準 | ||||
弄璋鎮(zhèn)七村小學 | 2 | 數學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以方案為準 | |||
弄璋鎮(zhèn)麻茄小學 | 2 | 數學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以方案為準 | |||
弄璋中心小學 | 1 | 音樂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音樂教育 | |||
1 | 信息技術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信息技術教育 | ||||
3 | 盈江縣第一小學 | 1 | 英語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英語教育 | ||
1 | 美術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美術教育 | ||||
2 | 語文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以方案為準 | ||||
1 | 數學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以方案為準 | ||||
4 | 盈江縣民族小學 | 1 | 音樂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音樂教育 | ||
5 | 盞西鎮(zhèn)中心小學 | 1 | 信息技術教學 | 大專及以上 | 信息技術教育 | ||
6 | 盈江縣民族中學 | 1 | 中學思想品德教師 | 本科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 | 大專不含函授 | |
1 | 中學歷史教師 | 本科及以上 | 歷史教育 | 大專不含函授 | |||
1 | 中學體育教師 | ??萍耙陨?/TD> | 體育教育 | 籃球專業(yè),不含函授。 | |||
合計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