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于別人幫忙報,把我公安院校法學專業(yè)填錯為警察法學,而審核通過了,不能再更改其他的崗位了,我是2011屆畢業(yè)生,如果不能參加考試是多么大的遺憾??!請問老師要如何申請更改啊!24號前受理身份冒用可以適用嗎?要如何用呢?謝謝。
回復:你聯(lián)系省公務員局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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