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5年青島市部分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對應聘人員年齡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應聘初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6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6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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