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一、招生計劃
院校代號 | 院校 | 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計劃數(shù) | 學費(元/年) | 類 別 | 備注 |
123 | 溫州大學甌江學院 | 土木工程 | 1 | 50 | 22000 | 理工類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yè)為道路橋梁工程技術、鐵道工程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工程測量與監(jiān)理、建筑設計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基礎工程技術、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工程監(jiān)理、電力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術、給排水工程技術、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技術、建筑鋼結構工程技術、城市水利、鋼結構建造技術的考生可報考。 |
工商管理 | 2 | 50 | 20000 | 經管類 | |||
小計 | 100 | ||||||
備注:學費最終以省物價部門批準公布為準。 |
二、報名
1.報考條件
(1)我省各級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應屆畢業(yè)。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具有較高思想道德修養(yǎng)和文化素質,上進心強,品行端正;在校期間未受記過(含)以上處分,無考試作弊記錄。
(3)高職高專階段無不及格課程(經重修、補考及格視作及格)。
(4)已通過CET-3級或高職高專英語應用能力A級及以上考試(報考藝術類及教育類中的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運動人體科學、休閑體育等體育專業(yè)的除外)。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yè)為英語(含商務英語、旅游英語、應用英語、英語教育)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2.報名與填報志愿
實行網上遠程報名和填報志愿。
(1)符合條件的學生需于3月18日至22日期間,以真實身份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報名系統(tǒng),取得注冊號,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選擇招考類別,填報志愿。
考生可自行在系統(tǒng)里上傳一張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片格式標準,以本人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尺寸規(guī)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招考類別,具體類別根據(jù)考生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yè),按《對照表》確定。
每個考生可填報8個志愿,每個志愿包括一個院校和一個專業(yè)??忌荒茉诒救怂x定的招考類別內填報志愿,跨類別填報的志愿無效??忌顖笾驹盖埃氄J真仔細查看擬報考院校專業(yè)的招生要求,確保本人符合相應條件。如未按相關要求填報而造成不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忌谠盒龑Э忌鶕?jù)自身學習能力,填報與所學專業(yè)對口的專業(yè),以免因專業(yè)基礎不足而無法完成本科階段學業(yè)。
(2)現(xiàn)場確認與資格審核
完成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的考生,于3月24日至26日到現(xiàn)所在院校的確認點,憑注冊號辦理報名信息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核對報名信息無誤后,在《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考生登記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考生登記表》)上簽字確認?,F(xiàn)場確認時,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學期間所有課程成績單(需所在學校教務處審核蓋章),身份證復印件,CET-3級(或高職高專英語應用能力A級、CET-4級、CET-6級)成績證書復印件,并繳納報考費(110元/人)。未上傳照片或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需現(xiàn)場拍攝電子照片,上傳系統(tǒng)后重新打印《考生登記表》并簽名。
考生所在院校負責審核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及其所填相關信息是否真實,并在《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考生登記表》上簽署學校審查結論、加蓋公章,同時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完成報名資格審核確認。
審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對審核合格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考試
1.考試科目:
錄取類別 | 專業(yè)名稱 | 考試科目 |
理工類 | 土木工程 | 高等數(shù)學、英語 |
經管類 | 工商管理 | 高等數(shù)學、英語 |
2.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3.考試日期為4月19日,上午考高等數(shù)學、大學語文(9∶00~11∶30),下午考英語(14∶30~17∶00)。
4.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管理,各設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考點設在設區(qū)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場。
5.命題、評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公布成績時間為5月上旬??忌鐚Τ煽冇幸蓡?,可在成績公布后三個工作日內,憑準考證申請查卷。查卷只查漏評、誤評,積分及統(tǒng)分差誤,不查評卷的寬嚴。
四、錄取
1.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jiān)督”體制。
2.最低控制線
評卷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根據(jù)各類別計劃的一定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
3.投檔辦法
在按8個錄取類別對考生總分排序的基礎上,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專業(yè))順序檢索,一旦出現(xiàn)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和專業(yè),即投檔到該院校該專業(yè)。
4.投檔比例
原則上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檔。
5.院校錄取
學院根據(jù)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guī)定制定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省教育廳學生處于7月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yè)資格,不能如期畢業(yè)者取消錄取資格,學院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xù),并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五、教學組織與管理
1.報到注冊和學籍管理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普通專科(高職)畢業(yè)證書(原件)報到注冊,缺一不予報到。專升本學生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制兩年,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zhí)行。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糧遷移手續(xù)。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yè)。畢業(yè)時發(fā)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yè)證書,文憑表述為“我校XX專業(yè)??破瘘c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2.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要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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