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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3號)精神,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子縱向流動渠道,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2015年我校開展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
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北京市、上海市、西藏自治區(qū)除外)。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yè)
1.招生計劃:2015年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為120人。
2.招生專業(yè)
理工類(100人):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管理科學、物理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農業(yè)機械化及其自動化、化學、環(huán)境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礦物資源工程、冶金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卓越工程師)、輕化工程、生物技術、生態(tài)學、教育技術學
文史類(20人):新聞學、漢語言文學、市場營銷、旅游管理、社會工作
三、報名條件
申請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生源所在?。▍^(qū)、市)實施區(qū)域的農村,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2.考生須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shù)馗咧羞B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考生須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
四、報名程序
報名采用考生申請與所在中學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每所中學推薦考生不得超過5人。各中學應在學校網站或校務公開欄顯著位置公示推薦條件、報名辦法、選拔程序及推薦名單(公示期不少于一周),切實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主動接受各方監(jiān)督。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于4月15日至5月5日登陸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
五、材料報送
考生報名紙質材料由中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統(tǒng)一郵寄。各中學下載填寫《廣西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中學校長推薦表》,經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后,于5月15日前(以寄件日當?shù)剜]戳為準)寄往我校招生辦公室。報名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打印且信息填寫完整的《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表》原件;
2.考生連續(xù)3年在縣及縣以下中學就讀的學籍證明;
3.戶籍證明(戶口簿復印件以及當?shù)毓膊块T開具的證明原件) ;
4.校長推薦信。
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張,經中學審核蓋章后依序裝訂成冊,所有材料恕不退還。
六、資格認定
合格名單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于2015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同時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備案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備案公示,確定為我校最終認定考生名單,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合格名單。
七、錄取辦法
1.經我校認定為“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考,填報志愿時,須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報考我校。
2.高考總分(含照顧分)原則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第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3.考生在自主招生批次出檔后,我校根據(jù)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依據(jù)高考總分(含照顧分),實行“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八、監(jiān)督機制
1.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程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和投訴。(監(jiān)督電話:0771-3237062)。
2.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實施方案向社會公開,合格名單按教育部要求在我校網站(http://zs.gxu.edu.cn)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有關中學要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推薦。如存在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全部推薦資格,并按管轄權限反饋其主管部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其它
本簡章由廣西大學招生就業(yè)指導中心負責解釋,如國家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以我校最新調整公布的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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