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6目,云南書畫院將組織對符合聘用創(chuàng)作培訓部和辦公室工作人員面試條件的考生進行面試,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云南書畫院特制訂如下面試紀律:
1、考生應在4月6日下午2:30前到達報到,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參加面試,否則按自動棄權論處。
2、考生遲到15分鐘以上的,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不準在教案上另外寫字,不準帶說課稿進入面試室。
4、考生要遵守面試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面試前要在候考室等候,在進入候考室至面試結束期間,通訊工具應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禁止使用任何通訊工具,不準與工作人員以外的人接觸,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使用通訊工具或接觸無關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5、面試時考生不得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進入面試考場只能報考號,不錐作暴露本人身份的介紹。
6、面試結束后,考生應隨即離場,不得返回考場和候考室,不得在面試考場附近逗留議論。禁止與末面試的考生接觸,泄露面試內(nèi)容和評為人員。
7、考生憑筆試準考證或身份證參加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30分鐘。
8、面試成績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9、考生面試順序、考室以抽簽方式進行確定??忌M入面試由工作人員按號翠順序通知,并單個進行登記。每位考生在面試登記前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抽簽單,嚴格保密自己的面試順序號,不得將自己的號碼告訴無關人員,任何人也不得主動詢問他人的號碼,否則按違紀處理。
10、對嚴重違紀的考生,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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