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縣(市、區(qū))職改辦、科協:
為切實做好2015年度全市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促進全市農村鄉(xiāng)土人才和實用人才的開發(fā)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溫職改〔2007〕14號和浙農職評辦〔2015〕1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在我市農業(yè)生產第一線從事種植、養(yǎng)殖、農副產品加工、農業(yè)機械化、農業(yè)經營管理、農村能源、水利等技術工作的農民,均可申請評定農民技術職稱。今年評審專業(yè)有:蔬菜、果樹、茶葉、蠶桑、植物保護、養(yǎng)蜂、畜牧獸醫(yī)、家禽、經濟動物飼養(yǎng)、農作物栽培、林業(yè)、園林、花卉、土管、農業(yè)經濟管理、農業(yè)機械、農田水利、農電、淡水養(yǎng)殖等專業(yè),農村財會今后不再列入農民職稱評審范圍。
農民技術人員職稱分為:農民技術員、農民助理技師、農民技師、農民高級技師四個等級。凡獲得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者,均發(fā)給統一印制的職稱證書。農民技術員、農民助理技師職稱證書由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予以發(fā)放;農民技師、農民高級技師職稱證書由市人民政府予以發(fā)放。
二、評審程序
(一)申請:由農民個人向鄉(xiāng)(鎮(zhèn))政府指定的有關單位報名、申請,填寫《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晉升)評審表》(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職稱評審”欄目下載,網址:www.wzhrss.gov.cn),并附有能反映本人學歷、水平、業(yè)績的有關證件和材料。
申報人必須如實提供反映本人專業(yè)水平、工作業(yè)績和職業(yè)道德等方面情況的書面材料和相關證明。申報人及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均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申報者提供假證書、證明等假材料的,取消其3年申報評審資格。對把關不嚴,縱容弄虛作假的組織(或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
(二)推薦: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可指定有關單位負責審查、推薦、呈報。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對申報材料審查后統一報當地縣(市、區(qū))科協,縣(市、區(qū))科協會同縣(市、區(qū))人力社保局職改部門審核后統一按規(guī)定程序組織評審或推薦。
(三)評審:縣(市、區(qū))各專業(yè)考評小組根據申報人員的書面材料、工作業(yè)績和基層單位意見,進行綜合考核評議,提出評定意見,報相應評定委員會評定。
農民技術員、農民助理技師由縣(市、區(qū))評委會評審,同級領導小組確認;農民技師由縣(市、區(qū))評委會初審推薦,市評委會評審,同級領導小組確認;農民高級技師由縣(市、區(qū))農民職稱評定領導小組推薦,經市農民職稱評定領導小組會同市職改辦審查后報省農民高級技師評審委員會評定,由省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領導小組批準。
(四)公布:獲農民技術員、農民助理技師職稱者,由縣(市、區(qū))科協、縣(市、區(qū))人力社保部門發(fā)文公布;獲農民技師職稱者,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文公布;農民高級技師職稱由省農民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文公布。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時間:6月1日-6月30日;
(二)申報材料要求:《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晉升)評審表》、成果材料、個人業(yè)務總結、原職稱復印件及各級評委會推薦考核意見等,上述材料各一式二份,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三)評定和晉升初、中級農民技術員職稱人員情況于7月3日前匯總,上報市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版和書面版);
(四)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評審要求組織開展評定和晉升,確保評定晉升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市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88962212、88962209;
地點:溫州市科協(溫州市市府路世紀廣場科技館內)
聯系人:范成武;Email:zjkpb@163.com
溫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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