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寫公務員報名表的時候發(fā)現家庭成員情況注明只需填寫父母和子女,那么結過婚的,公婆算不算父母要不要填,如結過婚又沒小孩的,不填配偶情況,會不會給人造成"未婚"的錯覺,用人單位會不會誤認為隱瞞婚姻情況?
回復:按照要求如實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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