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2011年特崗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1〕14號)和《普洱市教育局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普洱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普教聯發(fā)〔2011〕3號)精神,現將鎮(zhèn)沅縣2011年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的招聘辦法公告如下:
一、特崗教師招聘執(zhí)行計劃
2011年我縣特崗教師招聘執(zhí)行計劃為15名,其中初中特崗教師5名(數學1名,政治2名,歷史1名,體育1名),小學特崗教師10名(英語1名,音樂3名,體育1名,美術2名,語文1名,數學1名,計算機1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業(yè)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3、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yè))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
2、符合服務崗位要求,應聘初中教師的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原則上要求所學專業(yè)與申請服務崗位學科一致;
3、身體條件符合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規(guī)定要求,并能適應設崗地區(qū)工作、生活環(huán)境條件;
4. 取得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合格證,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且服務期滿的志愿者、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三、報名要求
1. 現場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6月3日
現場報名地點:鎮(zhèn)沅縣教育局人事股
咨詢電話:0879-5813451 聯系人:鄒立輝
電子郵箱:zyjyjrsg@163.com
2. 現場報名需要材料:4張免冠半寸半身近照,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未領到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可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暫代,但到聘用時必須出示原件方可聘用)、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就業(yè)登記證(報到證)、已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的原件和復印件。
3. 應聘畢業(yè)生在云南省教育網下載《2011年云南省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一式二份,應屆生交所在學校的學生就業(yè)工作部門審查蓋章;往屆畢業(yè)生由個人檔案所在單位或托管單位審查蓋章,現場報名時提交。
4. 準考證發(fā)放
發(fā)放時間:2010年7月7日-8日
發(fā)放地點:鎮(zhèn)沅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筆試、面試和體檢
(一)筆試
筆試實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制卷、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閱卷。筆試命題范圍和內容為《云南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大綱》,命題體現實施素質教育要求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專業(yè)知識水平和能力。筆試為分學科閉卷考試??荚嚳颇糠譃?個類別:應聘小學特崗教師分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7個學科;應聘中學特崗教師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13個學科。初中、小學分學科使用不同試卷。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80分為報考學科的專業(yè)基礎知識,20分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
筆試時間:2010年7月9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鎮(zhèn)沅縣第一中學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分崗位和學科確定最低控制線,按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前對畢業(yè)生個人信息進行復審,復審時間為面試前一星期,資格復審是對畢業(yè)生所持證材料的再次審查。面試以分學科說課或講課形式,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當場評分。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加筆試分數等于總成績。
面試時間:2010年8月9日
面試地點:鎮(zhèn)沅縣教師進修學校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分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將情況報送省特崗辦核準后,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按人事部門招錄人員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
五、審批、聘用
體檢合格后,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無檢舉即可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六、待遇
聘用后三年內的待遇按云南省特崗教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三年期滿后自愿留任的,經考核合格,轉為正式在職在編人員,工資等待遇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注意事項
1. 在發(fā)出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及其它事宜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辦理手續(xù)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2. 凡已錄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故不到學校報到者,將取消聘用資格。
3. 在招聘工作中,考生如隱瞞有關問題或提供虛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招聘資格,2年內不得報考特崗教師,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本人承擔。
4. 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在省、市教育部門的領導下,在云南省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群眾的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縣教育局督導室 0879-5815102
特此公告
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2011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執(zhí)行表(縣市區(qū))
填表縣(蓋章):鎮(zhèn)沅縣 | 填表時間:2011年5月13日 | ||||||||
崗位 學科 |
專招本科生崗位 | 其他崗位 | 備注 | ||||||
崗位數 | 初中 | 小學 | 學歷 | 崗位數 | 初中 | 小學 | 學歷 | ||
語文 | 1 | 1 | 本科及以上 | 專科及以上 | |||||
數學 | 2 | 1 | 1 | ||||||
英語 | 1 | 1 | |||||||
物理 | |||||||||
化學 | |||||||||
生物 | |||||||||
地理 | |||||||||
歷史 | 1 | 1 | |||||||
政治 | 2 | 2 | |||||||
信息技術 | 1 | 1 | |||||||
體育 | 2 | 1 | 1 | ||||||
音樂 | 3 | 3 | |||||||
美術 | 2 | 2 | |||||||
合計 | 10 | 5 | 5 | 5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