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干部療養(yǎng)院2015年第一次招聘中哪些行為取消其資格?
來源:易賢網 閱讀:926 次 日期:2015-07-17 16: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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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廣州市干部療養(yǎng)院2015年第一次招聘中哪些行為取消其資格?

答: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xié)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xié)議;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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