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
我已經進入了資格復審,但所報崗位需要二年基層工作證明。我原來在一所小學教書,后來考上研究生,辭職讀碩士,今年畢業(yè)。
想請問老師:這個證明是由我教書時所在的小學,還是中心學校,還是縣教育局開呢?
另外碩士畢業(yè)后,我與一個高中簽了就業(yè)協議,怎么辦?是否還需要這個高中開具同意報考證明呢?
謝謝。
回復:前邊那個小學直接開證明。后邊這個高中學校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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