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2005年高考結束后于6月份到一家公司上班,9月份到大學報道讀書,然后又在2009年7月畢業(yè),請問這樣可不可以累加工作經驗,能不能算是兩年工作經驗。
回復:我認為是不算的,你咨詢州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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