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前和一家單位簽訂了三方協(xié)議,現(xiàn)在進入了資格復審,是毀約還是請單位開同意報考證明?
還有就是沒有工作的話是不是需要開未就業(yè)證明?
謝謝~
回復:請單位開同意報考證明。沒有工作,報名也沒有填寫,無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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