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2016年推免生復試接收工作安排
來源:華東政法大學網 閱讀:1144 次 日期:2015-09-14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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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申請材料

9月25日前,符合申請條件的推免生按要求將申請材料的電子版壓縮文件發(fā)至hzyjstm@163.com,電子郵件主題和壓縮文件名稱均為“推免生+申請學院+學生姓名”。書面申請材料復試時提交。

二、網上注冊

9月20日起,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網上注冊、查詢本人推免生資格及相關政策,并填報個人資料信息。

三、報名、接收復試通知

9月28-29日,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按網上提示填寫報名志愿,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集中審核申請信息,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在2小時內確認是否接受復試。

四、參加復試

9月30日上午8:00—9:00,參加復試的推免考生至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qū)(上海市萬航渡路1575號)韜奮樓104室報到;

上午9:00起參加各學院組織的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地點在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qū),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下午2:00—4:00分批參加外語聽力測試,地點在長寧校區(qū)河東教學樓四樓語音室。

五、確認待錄取

10月2-3日,學校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擬接收的推免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六、說明事項

1、復試時推免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學生證及相關書面申請材料。

2、獲得我?!案叨朔蓜?chuàng)新人才夏令營”優(yōu)秀營員證書的推免生也需要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并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

3、學校視復試情況確定是否組織第二輪復試,具體安排請考生及時登陸東方法學網(www.law.ac.cn)查詢。

研究生教育院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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