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來源:南京師范大學 閱讀:1105 次 日期:2015-09-17 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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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接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jù)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特制訂本簡章。

一、組織工作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校研究生院具體負責,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具體落實本學院接收推免生的相關工作。

二、接收專業(yè)

我校公布的本年度招生專業(yè)目錄中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接收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颉皣一匕唷睂I(yè),以及我校優(yōu)質生源基地高校推薦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在國內外公開出版刊物上發(fā)表過與申報專業(yè)相關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者(排名第一)。

(3)本科期間獲得省級及以上個人獎項獲得者或集體獎項的主要完成者。

(4)我校2015年暑期大學生夏令營的“優(yōu)秀營員”獲得者。

四、支持政策

(1)享受最高等級學業(yè)獎學金。我校錄取的推免生,第一學年均可直接享受碩士研究生最高等級學業(yè)獎學金。

(2)獲取推免生新生獎學金。我校錄取的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團與農村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除外)報到入學后可獲得2000-5000元的推免生新生獎學金。

(3)優(yōu)先選擇導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入校后選擇導師享有優(yōu)先權。各學院支持其享有選擇博士生導師、教授作為導師的權利。

(4)補貼復試費用。參加我校復試的推免生免繳復試費。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報到入學后可獲得200元的復試交通費補貼。

五、時間安排和程序

1.時間安排

7月15-9月25日,考生填報我校推免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預報名;申請網(wǎng)址:http://yz.njnu.edu.cn/login/sstm/login.jsp。

9月28-10月10日,推免生填報志愿,我校推免生復試時間原則上截止到10月10日,學院及時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

在上述時間段內,各學院可多批次組織復試和擬錄取,并及時公示。

2.程序

(1)推免生申請

推免生登陸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yz.chsi.com.cn/tm)填寫申請信息。

(2)復試

各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推免生發(fā)出同意復試的通知,推免生須在24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回復,不同意或未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擬錄取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

各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推免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須在24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回復,不同意或未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4)公示

各學院在本學院網(wǎng)站將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對外公示10個工作日。多次復試的學院需進行多批次公示。

六、復試

1.推免生復試一般以面試為主,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和培養(yǎng)潛質的考核,鼓勵跨專業(yè)接收,拓寬選拔和培養(yǎng)創(chuàng)新人才的途徑。

2.根據(jù)生源實際情況可采用多種復試組織形式,采用多種組織形式的復試考核標準要統(tǒng)一。

3.復試成績以百分制記分,滿分100分, 60分為合格。

4.復試前需查驗身份證件,復試過程中須錄音或錄像,復試須由專人負責記錄工作,復試記錄材料學院至少保存三年。

七、錄取

1.各學院根據(jù)相應復試階段推免生招生計劃和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提出各專業(yè)擬錄取推免生名單,擬錄取名單須經(jīng)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上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備案。

2.推免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錄取:

(1)未經(jīng)復試或復試成績不合格;

(2)體檢不合格;

(3)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

(4) 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

3.關于取消待錄取。

考生一旦確認待錄取,原則上不同意取消待錄取。

八、信息公開

推免生接收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接收推免生的條件、程序、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各學院須將本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等)、咨詢申訴渠道等重要信息及時在學院網(wǎng)站公布。堅持 “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確保申訴渠道暢通,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九、其它

凡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出現(xiàn)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我校相關人員,學校將按相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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