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報考定向“四類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這里的“證明”可以是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合同嗎?(有工作起止時間)。
回復: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起止時間。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