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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為做好我校2016年接收優(yōu)秀推免生攻讀碩士學位的工作,特制定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具體如下。
一、申請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3、申請人必須是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且申請人須已經獲得所在學校推免生資格;
4、藝術類、體育類專業(yè)的推免生原則上要求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6分;其他專業(yè)的推免生,原則上要求六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6分。
二、申請專業(yè)
除公共管理碩士(MPA)、旅游管理碩士(MTA)、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yè)學位外,申請人可向我校其他各專業(yè)提出申請。
三、申請程序
1.申請人須在2015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間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關專業(yè)提出申請,并將相關申請材料掃描后的電子版(見附一)上傳系統(tǒng)。
2.我校相關學院將對申請者進行初評,擇優(yōu)選拔,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
3.申請人在接到復試通知后,需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接受我校復試通知并按要求參加復試。復試時需要攜帶附一中材料原件并交由學院審核。
復試考察學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
復試具體由各學院組織,各學院可根據(jù)申請學生情況遴選,發(fā)送復試通知,分批次組織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地點由學院自定。復試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4.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所有復試工作必須在2015年10月22日之前完成。
四、資助與獎勵政策:
1、凡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推薦免試生,入學后均可獲得每月600元的國家助學金,同時可獲得學業(yè)獎學金(第一學年為3000元)。另外還將通過國家獎學金、三助崗位等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
2、對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將給予一次性生源獎學金。其中“985工程”高校(不含分校)的推免生錄取為學術型研究生者,入學后給予6000元獎學金,其他推免生給予4000元獎學金。
3、被我校錄取的外省市高校推免生,入學后可獲得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助。
五、其他:
1.根據(jù)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繳納學費。
2.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者,可以和我校研招辦聯(lián)系并按國家相關文件精神處理。
3.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若發(fā)現(xiàn)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存在弄虛作假等不實內容,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關于招生的其他相關信息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的招生工作欄。
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c.shnu.edu.cn,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21-64322314。
附一:申請材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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