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的情況是: 我的崗位要求2年基層經(jīng)驗,我目前的情況是和朋友合作開店3年,工商注冊是朋友的名字。因為是小店,所以沒有申請行政章和財務章。利潤是商量著分的,也不存在工資收入的證明。這段時間也沒有參加社保。我的戶口跟店不是一個地方的。
我要咨詢的是:我到店鋪所在的社區(qū),開具證明我確實在這家店工作3年,這樣的證明有效嗎?
謝謝。
回復:我認為直接讓法人代表開具證明并蓋章才可以,具體請咨詢報考崗位所屬的州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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