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加強推免碩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及中南大學研究生招生有關要求,為了全面衡量推免生的實際水平,保證錄取質量,制定交通運輸工程學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復試方案。
一、推免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1、復試原則:學院各學科專業(yè)要認真執(zhí)行我校有關推免生文件規(guī)定的要求、標準和計劃,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guī)范工作程序,確保推免研究生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2、復試對象: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填報我院各學科專業(yè),經我院初審通過,本人接受并確認我院的復試通知的考生(包括外校推免生)。
3、復試內容: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分專業(yè)水平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每項測試各100分,總分300分。
4、復試成績:復試總成績?yōu)橐陨先棾煽冎统?。每批次擬錄取名單按復試總成績高低排序決定,并確定擬錄取專業(yè)和導師。
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高廣軍
副組長:賀志軍,姚松
成 員:史峰,潘迪夫,符卓,羅意平,黃合來,秦進,馮芬玲,凌春雨,王璞
秘 書:陳悅
三、復試和擬錄取工作安排
我院今年推免碩士生的總接收指標為50人,分為載運工具運用工程、交通設備與信息工程、交通運輸規(guī)劃與管理、物流工程四個接收專業(yè)并按專業(yè)組織復試。
(一)復試時間安排:我院擬分批組織復試,第一次復試于9月30日上午9:00—12:00進行。復試前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將通過推免系統(tǒng)通知考生,復試地點安排見交通樓三樓學院辦公室公告欄。根據(jù)推免生接收指標完成情況來確定是否另期安排復試。
(二)資格審查:學生復試時應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學生證;本人的科研成果、所獲獎項等業(yè)績的原件和復印件,9月30日上午8:30—9:00進行資格審查,并領取《復試情況表》。
(三)復試主要內容為:(1)外語水平測試(采取聽說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2)專業(yè)水平測試及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含心理健康)同時進行,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等)。
(四)每批復試結束后,及時將復試合格名單和《復試情況表》復印件報送給研招辦。研招辦及時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這些學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學生須在24小時內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確認待錄取后,即為我校擬錄取推免生。
(五)擬錄取的碩士推免生,如因故放棄,必須在2016年5月1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向我校研招辦提出。
四、復試工作監(jiān)督
1、實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2、學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可以書面形式向交通學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學生對二級單位回復不服的,可向學校研招辦提出申訴。
中南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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