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象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就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合的時間、地點
定于10月14日進行體檢。請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在10月14日早上7:00前到丹城人民廣場北出口(象山港路一側)集中等候上車,7:20分準時出發(fā),過時不候,視作放棄。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考生對能當場告知的心率、血壓、聽力、視力等項目的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當場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復查,經同意后,體檢醫(yī)生可以按規(guī)定進行復查??忌鷮Ρ救说捏w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申請??忌岢鰪蜋z申請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交書面申請。復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紀檢監(jiān)察部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錄單位主管部門在錄用過程中對考生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進行復檢。
三、其他事項
1、體檢時須隨帶身份證。
2、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集合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3、受檢人員須遵守體檢紀律,不得使用通訊工具(關機后集中保管),不得與醫(yī)務人員拉關系,不得無理取鬧,未經允許不得離開體檢區(qū)域。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隱瞞病史的,后果自負。
4、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5、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帶隊工作人員,勿做X光檢查。
6、費用考生自理(約500元)。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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