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新聞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能力和水平,促進工作創(chuàng)新和新聞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新聞專業(yè)人員職務試行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申報評審條件(以下簡稱《條件》)。
第二條 堅持以科學人才觀為指導,樹立“以用為本”理念,不唯學歷、不唯資歷,堅持標準、注重實踐、突出業(yè)績。
第三條 本《條件》適用于我省各類企事業(yè)單位中從事新聞采訪、新聞編輯、新聞研究等工作的在職專業(yè)技術人員。
第四條 任職資格名稱和級別:助理記者(助理編輯)、記者(編輯)、主任記者(主任編輯)、高級記者(高級編輯),分別為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基本條件
第五條 申報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承擔并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3.符合當年國家和貴州省對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及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有關規(guī)定。
4.具有國家新聞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新聞記者證。
第六條 任現(xiàn)職期間,有下列情況,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在規(guī)定任職年限內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報;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報。
2.在職稱考試中違紀受查處者,從通報之日起延期2年申報;在申報中弄虛作假者(偽造學歷、資歷、業(yè)績,剽竊他人成果),從認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報。
3.受黨紀、行政“警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報;受黨紀“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日起延期4年申報;觸犯法律,受刑事處罰的,從解除處罰之日起延期6年申報。
三、助理記者(助理編輯)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第七條 申報助理記者(助理編輯)任職資格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新聞工作見習1年期滿且考核合格。
2.大學??飘厴I(yè),從事新聞工作3年以上(含見習期)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第八條 評審條件
掌握新聞工作基礎理論知識和業(yè)務知識;了解涉及本專業(yè)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能較好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承擔一般的新聞工作任務,或參與新聞報道、新聞節(jié)目的采編、策劃組織等;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技術開展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撰寫新聞專業(yè)工作總結不少于l篇;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
四、記者(編輯)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第九條 申報記者(編輯)任職資格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碩士學位,從事新聞工作2年以上。
2.獲雙學士學位(其中之一必須為相關專業(yè)學位),取得助理記者(助理編輯)任職資格,并擔任助理記者(助理編輯)職務3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助理記者(助理編輯)任職資格,并擔任助理記者(助理編輯)職務4年以上。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助理記者(助理編輯)任職資格,并擔任助理記者(助理編輯)職務5年以上。
第十條 評審條件
(一)業(yè)績成果
任助理記者(助理編輯)以來,能夠完成單位規(guī)定的工作量,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參與采寫(編輯)的1篇新聞作品在中央和省級主要新聞媒體上發(fā)表。
2.參與采寫(編輯)的1篇新聞作品被中央和省級主要新聞媒體轉載或轉播。
3.參與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新聞獎三等獎1次。
4.參與(前3名)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省廣播電視新聞獎”三等獎1次。
5.參與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省文藝獎三等獎1次。
6.參與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趙超構新聞獎三等獎1次。
7.參與采寫(編輯)的1篇新聞作品,得到省級主管部門或市(州)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
(二)學術成果
任助理記者(助理編輯)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學術期刊或報紙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1篇。
2.參與撰寫本專業(yè)學術論文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摘錄1篇。
3.參與編寫本專業(yè)學術專著1部,其中個人撰寫2萬字以上。
(三)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學位)、資歷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任助理記者(助理編輯)職務2年以上,可破格申報記者(編輯)任職資格破格記者(編輯)任職資格,除具備正常晉升的評審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ú浚┘増罂习l(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3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1篇。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摘錄l篇。
3.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新聞獎三等獎1次;或參與(前3名)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新聞獎二等獎1次。
4.被評為“貴州省優(yōu)秀新聞工作者’’或貴州省甲秀文化人才。
五、主任記者(主任編輯)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第十一條 申報主任記者(主任編輯)任職資格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博士學位,從事新聞工作2年以上。
2.獲碩士學位,取得記者(編輯)任職資格,并擔任記者(編輯)職務3年以上。
3.獲雙學士學位,取得記者(編輯)任職資格,并擔任記者(編輯)職務4年以上。
4.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記者(編輯)任職資格,并擔任記者(編輯)職務5年以上。
5.大學??飘厴I(yè),取得記者(編輯)任職資格,并擔任記者(編輯)職務7年以上。
第十二條 評審條件
(一)業(yè)績成果
任記者(編輯)以來,能夠完成單位規(guī)定的工作量,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獨立撰寫或合著并出版的1部新聞專著,其中個人撰寫8萬字以上(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個人撰寫5萬字以上),被?。ú浚┘増罂蚴〖壷饕侣劽襟w評介。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3篇新聞作品,在中央和省級主要新聞媒體上發(fā)表,或被中央和省級主要新聞媒體轉載或轉播。
3.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新聞獎二等獎1次或三等獎2次。
4.參與(前3名)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中國新聞獎三等獎1次或貴州新聞獎一等獎1次。
5.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省文藝獎二等獎1次。
6.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趙超構新聞獎二等獎1次。
7.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省廣播電視新聞獎”一等獎4次。
市(州)及以下申報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省廣播電視新聞獎”一等獎2次。
8.被評為“貴州省優(yōu)秀新聞工作者”,或被評為貴州省甲秀文化人才并獲課題資助經(jīng)費5萬元以上。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被評為貴州省甲秀文化人才。
9.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3篇新聞作品,得到省委、省政府領導或省級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2篇新聞作品,得到省委、省政府領導或省級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或市(州)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
10.作為報刊負責人之一,在省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報刊出版質量
綜合評估中,報刊出版質量在同類報刊中排名前5位。
(二)學術成果
任記者(編輯)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ú浚┘増罂习l(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3篇;或在?。ú浚┘増罂秃诵钠诳戏謩e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1篇。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部)級報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1篇。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摘錄2篇。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摘錄1篇。
3.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專著l部(10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專著2部(個人撰寫12萬字以上)。
市(州)及以下申報人員,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專著1部(8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專著2部(個人撰寫10萬字以上)。
(三)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學位)、資歷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任記者(編輯)職務2年以上,可破格申報主任記者(主任編輯)任職資格。破格申報主任記者(主任編輯)任職資格,除具備正常晉升的評審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2篇,或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轉載1篇。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國家級新聞獎三等獎1次,或獲貴州新聞獎一等獎1次。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新聞獎二等獎2次。
3.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專著l部(15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專著2部(個人撰寫20萬字以上)。
市(州)及以下申報人員,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專著1部(1 0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專著2部(個人撰寫15萬字以上)。
4.被評為省管專家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六、高級記者(高級編輯)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第十三條 申報高級記者(高級編輯)任職資格,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主任記者(主任編輯)職務5年以上。
第十四條 評審條件
(一)業(yè)績成果
任主任記者(主任編輯)以來,能夠完成單位規(guī)定的工作量,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獨立撰寫或合著并出版的3部新聞專著,其中個人撰寫20萬字以上(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個人撰寫15萬字以上),被省(部)級報刊或省級主要新聞媒體評介。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撰寫或合著并出版的2部新聞專著,被?。ú浚┘増罂蚴〖壷饕侣劽襟w評介。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5篇新聞作品在中央主要新聞媒體上發(fā)表,或被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轉載或轉播。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3篇新聞作品在中央主要新聞媒體上發(fā)表,或被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轉載或轉播。
3.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國家級新聞獎三等獎1次,或獲貴州新聞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
4.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貴州省文藝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
5.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趙超構新聞獎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
6.被評為“貴州省優(yōu)秀新聞工作者’’,或被評為貴州省甲秀文化人才并獲課題資助經(jīng)費8萬元以上。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被評為貴州省甲秀文化人才并獲課題資助經(jīng)費5萬元以上。
7.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5篇新聞作品,得到省委、省政府領導或省級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3篇新聞作品,得到省委、省政府領導或省級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或市(州)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
8.作為報刊負責人之一,在省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報刊出版質量綜合評估中,報刊出版質量在同類報刊中排名前3。
(二)學術成果
任主任記者(主任編輯)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中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并在省(部)級報刊上公開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3篇。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部)級報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4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2篇。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摘錄4篇。
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摘錄2篇。
3.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專著l部(12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專著2部(個人撰寫15萬字以上)。
市(州)及以下申報人員,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專著1部(1 0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專著2部(個人撰寫1 2萬字以上)。
(三)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學位)、資歷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任主任記者
(主任編輯)職務2年以上,可破格申報高級記者(高級編輯)任職資格。破格申報高級記者(高級編輯)任職資格,除具備正常晉升的評審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4篇,
或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轉載2篇。
2.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專著l部(20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專著2部(個人撰寫30萬字以上)。
3.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采寫(編輯)的新聞作品,獲國家級新聞獎二等獎1次或三等獎2次,或貴州新聞獎一等獎2次。
4.被評為貴州省核心專家或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七、附 則
第十五條 本《條件》中的“國家級新聞獎”主要包括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中國新聞獎、長江韜奮獎、中國廣播電視新聞獎。同一作品多次獲獎的,以最高獎項計算1次。
本《條件》所稱“論文”是指公開發(fā)表在國內統(tǒng)一刊號CN學術期刊、報紙上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論文字數(shù)不少于3000字。
本《條件》所稱“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學圖書館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收錄的學術期刊,以論文發(fā)表時間的版本為準。
本《條件》所稱“著作”是指具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并公開出版的著作。
本《條件》中凡冠以“以上”者,均含本級。
本《條件》所稱“新聞作品”主要包括消息、通訊、報告文學、社論、錄音新聞等。其中文字不少于1000字,電聲、音像不少于1分鐘。
本《條件》中業(yè)績成果“具備以下條件之二”,是指不同業(yè)績成果滿足兩項業(yè)績條件或滿足同一業(yè)績條件兩次。
第十六條 本《條件》由中共貴州省委宣傳部、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條件》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貴州省新聞系列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黔人通[2006] 87號)同時廢止。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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