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從(職)業(yè)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按各崗位的報考條件要求提供),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3”崗位的須提供縣委組織部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桐廬滿2年(或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和是否仍在服務崗位工作的證明;報考縣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2”崗位的須提供退伍(轉(zhuǎn)業(yè))證;屬在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注:報考桐廬縣青少年活動中心美術教師、桐廬縣文化館舞蹈編導、桐廬縣民兵武器裝備庫保密員、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4等崗位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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