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考區(qū)做好2015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
來源: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閱讀:964 次 日期:2015-10-21 14: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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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的規(guī)定,設立注冊消防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舉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5〕154號)精神,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首次考試將于今年12月19日、20日舉行。根據(jù)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fā)〔2015〕5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有關考試工作,現(xiàn)將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12月19日 上午09:00—11:30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2月20日 上午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試地點設在省會石家莊市。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法>的通知》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本年度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嚴格組織現(xiàn)場資格審核工作,屆時,我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將派出專人共同開展審查工作。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上訴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二)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報名工作及準考證打印

我省統(tǒng)一采用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報名工作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網(wǎng)上報名:2015年10月19日至11月2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或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wǎng)報平臺識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wǎng)上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選擇“地市”,保存提交,并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須本人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工作年限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專人統(tǒng)一報名或委托他人及機構代為辦理報名資格審查事宜的,考試機構不予受理)。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2015年 10月29日至11月2 日17時30分(節(jié)假日除外),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高開區(qū)世紀大街23號,市政府綜合辦公樓217室)進行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和網(wǎng)上報名的信息確認工作。

1、進行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考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②工作年限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證明(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

2、對符合部分科目免試人員進行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考人員報名表、免試表(附件1,手工填寫即可)各一式兩份;

②工作年限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證明(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及聘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工作年限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2,可從報名網(wǎng)站下載);若工作年限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證明;報名表相關材料復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復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并使用。

(三)網(wǎng)上繳費:所有報考人員全部實行網(wǎng)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聯(lián)卡用于網(wǎng)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11月6日17時30分。

為防止出現(xiàn)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wǎng)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fā)生費用未到賬現(xiàn)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wǎng)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11月6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tài)”。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lián)系銀聯(lián)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復繳費操作。已經(jīng)進行網(wǎng)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tài)”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四)準考證打印: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fā)。自12月14日至17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wǎng)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考試收費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9元),其余2個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5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五、考試教材

有關購買考試大綱事宜,可與中國消防協(xié)會發(fā)行部聯(lián)系,電話:010-87792608

六、考生須知

(一)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yè)不合要求、專業(yè)工作年限不夠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jù)。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yè)實習期間經(jīng)歷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4、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5、部分科目免試材料復審不合格但符合報考全科條件的,只修改報考級別,今年不再增加考試科目,明年再報考剩余科目。6、報考人員須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其他有關材料到報名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專人統(tǒng)一報名或委托他人及機構代為辦理報名資格審查事宜的,考試機構不予受理。7、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shù)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xù)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三)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wǎng)絡閱卷,全國統(tǒng)一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注意如下事項:

①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②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客觀題科目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

(五)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jiān)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六)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邯鄲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部分科目免試表和工作年限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證明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部分科目免試表和工作年限及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證明》來源于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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