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錄用劉加寶等三十一名同志為公務員(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通知
巴人社公〔2015〕171號
巴中市恩陽區(qū)、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員會、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林業(yè)局《關于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助理員、森林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有關規(guī)定,通過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身體檢查、考察政審、社會公示等規(guī)定程序,經(jīng)研究,批準錄用劉加寶等三十一名同志為公務員(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自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
劉加寶等三十一同志于2015年10月30日前到巴中市恩陽區(qū)、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xù),并赴錄用單位報到。
請巴中市恩陽區(qū)、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反饋劉加寶等三十一同志公務員錄用手續(xù)辦理和赴單位報到情況至市公務員局(公務員管理二科)。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巴中司法助理員)錄用名單
詳情請參考:http://www.scbz.hrss.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44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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