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及我校相關文件規(guī)定,為保證“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有序開展,特制定本院該項工作實施辦法。
一、招生專業(yè)
1、刑法學
2、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方向)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符合學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報名條件。(考生登陸研究生院網(wǎng)站查閱《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2、取得學士學位,本科階段學習為全日制,就讀學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211工程”或者“985”高校,擁有所學專業(yè)一級學科博士點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
3、取得碩士學位(含入學前可獲得碩士學位的應屆碩士研究生);碩士階段學習為全日制;就讀學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211工程” 或者“985”高校,擁有所學專業(yè)一級學科博士點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
4、本科或碩士階段之一不具備上述院校條件的,須獨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正式發(fā)表專業(yè)論文1篇或者在普通期刊正式發(fā)表專業(yè)論文2篇;本科和碩士階段均不具備上述院校條件的,須獨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正式發(fā)表專業(yè)論文2篇(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處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單為準)。
5、法學專業(yè)背景:本科專業(yè)、碩士專業(yè)之一,應為法學專業(yè)(專業(yè)代碼前四位為0301)或者法律碩士。
6、科研能力: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和較突出的創(chuàng)新能力。
7、外語要求:能夠熟練使用一門外語進行研究工作。
三、申請程序
1、網(wǎng)上報名
關于網(wǎng)上報名流程及要求,申請人可登陸研究生院網(wǎng)站查閱《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或相關報名通知。
2、提交材料
網(wǎng)上提交申請信息后,申請人務必于2015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地郵戳時間為準)將以下紙質申請材料按順序整理裝訂后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或當面送至申請學院(請勿使用其他快遞,以免漏?。?/P>
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者無法獲得復試資格,申請人務必按要求提交材料。
(1)《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信息表》、《政審表》(網(wǎng)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自行下載打印);
(2)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學習成績單(應屆生須加蓋教務或培養(yǎng)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個人檔案中復印,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3)學士、碩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
(4)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碩士論文開題報告);
(5)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研究計劃應具備科學性、創(chuàng)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題、已有基礎、基本思路、預期目標等);
(6)申請人認為能夠代表自身學術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專著、論文、調(diào)研報告等材料和能夠證明自身外語水平的材料。
(7)外語水平相關證書。
(8)專家推薦信。推薦信應由推薦人親自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處簽字。
申請材料郵寄送達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科研樓B416 于老師收)郵政編碼:100088
請于信封上標注申請人姓名、申請專業(yè)、導師姓名
四、專家推薦要求
申請人需有三位專家作為其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的推薦人,推薦人包括
1、申請人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的導師1人
2、中國政法大學同行專家(非報考導師)1人
3、外校同行專家1人
其中后兩位專家應具有教授或同等專業(yè)職稱并且與所報考導師的專業(yè)屬于同一法學二級學科。
推薦人應親自填寫推薦書,密封并在騎縫處簽字,于2015年12月20日之前(以寄出地郵戳時間為準)以EMS郵寄或當面送至刑事司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也可交由申請人轉寄或轉交,申請人本人不得開封查閱。
五、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
2、導師審核申請人報名材料,評定材料審核成績并提出準予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1。
2016年1月底之前學院將準予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經(jīng)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后予以公布。
六、復試考核:
1、考核時間:2016年3月12日-13日
2、考核方式:綜合面試
3、綜合面試成員組成:根據(jù)導師建議,學院組織同行專家組成面試考核小組(面試小組組成:導師任組長,成員3人或以上),對申請人進行面試考察。
4、成績組成:考核小組成員根據(jù)考生復試表現(xiàn)評定面試成績,其平均分為考生最終的復試成績。
導師還應就考生的面試表現(xiàn)并結合其申請材料給出導師綜合評價成績。
七、健康檢查
考生復試時須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yī)院為我校校醫(y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八、錄取
1.綜合成績組成:材料審核成績、復試成績、導師評價成績按照3:5:2的比例計算。
2.錄取:根據(jù)綜合成績,報考每個導師的考生從高到低排列,按順序錄取。錄取名單經(jīng)學院招生領導小組上報,研究生院、監(jiān)察處審核,報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并于5月中旬公布結果。
九、信息公開及監(jiān)督
1.為保證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公正有序進行,必須嚴肅紀律,實現(xiàn)陽光招生。考生所報導師及其他導師、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考生或關系人宴請,不得接受任何禮金、禮品。
2.復試考核必須在校內(nèi)進行公開;須提前公示考核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允許全校師生旁聽;對考生的面試考察,應全程錄像或錄音。
3.監(jiān)督及咨詢電話
中國政法大學研招辦 咨詢、監(jiān)督電話:010-58908070/71
中國政法大學紀委 專用監(jiān)督電話(請勿咨詢):010-58909069
十、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由刑事司法學院負責解釋。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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