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我部專業(yè)考試和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確認
(一)入圍考生名單(附件1)
柴林翊等752人入圍我部專業(yè)考試和面試,其中蒙古語職位入圍考生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5:1的比例,國家公務員局已發(fā)布公告,對該職位進行調劑,考生可于1月11日8:00至13日18:00申請調劑,我部將另行公布調劑成功考生名單。
(二)考試確認方式
請入圍考生于1月15日12:00前以郵件方式確認參加考試。
郵箱地址:caishuwan@mofcom.gov.cn
郵件標題及內容:XXX(姓名和手機號)確認參加商務部考試
(三)自愿放棄考試資格的入圍考生,請于1月15日12:00前將本人簽名確認的放棄考試資格書面說明(附件2)傳真至我司干部一處。
(四)為便于聯系,請入圍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方式暢通。
二、資格復審
(一)根據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guī)定,我部將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忌鷳獙λ峁┎牧系恼鎸嵭载撠?,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或考生條件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將取消考試資格。
(二)請入圍考生于1月15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寄往我部接受資格復審(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1. 《報考商務部公務員推薦表》1份原件和4份復印件(附件3,請下載填寫后將正反面打印在一張A4紙上);
2. 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 報考職位要求具備的英語水平考試證書復印件;
4.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5. 應屆畢業(yè)的委培生和定向生須提交學校和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 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證明中需注明"XXX同志非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須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人事司干部一處,郵編:100731,信封背面(貼有快遞單面)右上角注明考生姓名、職位名稱和職位代碼。
郵寄方式:郵政特快專遞EMS(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三、專業(yè)考試和面試安排
(一)考試初定2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事項將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我司網站。
(二)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請自理。
四、聯系方式
電話:010-65198936
傳真:010-65198934(24小時自動接收)
商務部人事司
2016年1月11日
附件:1.商務部2016年公務員錄用專業(yè)考試和面試入圍考生名單
2.相關表格
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jhguihua/tansuosikao/201601/201601012310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