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和江蘇省以及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為了保證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實際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我院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考慮考生思想政治、業(yè)務素質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
二、復試組織
學院成立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電力工程學院主要領導擔任。復試小組由3-5 位辦事公正、教學經(jīng)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無直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
三、復試時間與地點:
1、筆試時間:2016年1月16日 9:00
筆試地點:南湖校區(qū)機電樓A311
2、 面試時間:2016年1月16日 13:30
面試地點:第一組:南湖校區(qū)材料樓B414
第二組:南湖校區(qū)機電樓A311
四、復試形式、內(nèi)容及要求
1、復試形式: 筆試與面試相結合
2、復試內(nèi)容:
(1) 專業(yè)課 (100分,閉卷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科目:工程熱力學
(2)面試(100分):
面試是對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測試,滿分為100分,包括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yè)能力、工作實績、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事業(yè)心、責任感、人文素養(yǎng)以及身體狀況等的評價。
復試時考生必須隨身攜帶二代身份證和研究生院蓋章的《復試準考證》,否則不能參加復試。
五、錄取辦法
1、無故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復試結束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復試成績,確定錄取的建議名單。
3、錄取結果上報學校研究生院審核。
六、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電力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