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身體健康;
(二)中共正式黨員,組織紀律觀念強,熱愛黨務工作,熟悉黨的基本知識;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25日后出生);
(四)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2015年7月31日前畢業(yè));
(五)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有良好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受過各類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及其它相關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其他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學位證書的院校、專業(yè)必須與學歷證書相符;現役軍人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