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目的的概念和層次結構
(一)教育的目的的概念和意義
1.教育目的的概念
教育的目的是指國家或社會對教育所要造就的人的質量規(guī)格所作的總體規(guī)定和要求。就其表述和內容而言,教育目的往往具有抽象性、理想性和終極性三個特征。教育目的對所有的學校都具有指導意義,不管學生的個體差異有多大,學校都必須努力使他們的發(fā)展符合國家提出的總體要求。
③評價作用。教育的目的是衡量和評價教育實施效果的根本依據和標準。評價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檢查教育教學工作的質量,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和工作效果,檢查學生的學習質量和發(fā)展程度等,都必須以教育目的為根本標準和依據來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