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政府省軍區(qū)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發(fā)〔2013〕161號)精神,江蘇農牧科技職業(yè)學院2016年對退役士兵開展單獨招生試點工作。
一、招生對象條件
已報名參加江蘇省2016年普通高考的退役士兵。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士兵,須填寫《江蘇省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經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和院校審核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并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民政部門共同審核。
二、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計劃數(shù)(人) | 學費 (元/年) | 科類 | 學制(年) |
1 | 畜牧獸醫(yī) | 6 | 2200 | 普通類(文理兼招) | 3 |
2 | 動物醫(yī)學 | 6 | 2200 | ||
3 | 藥品質量與安全 | 6 | 5300 | ||
4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6 | 5300 | ||
5 | 動物醫(yī)學(寵物醫(yī)學) | 6 | 2200 | ||
6 | 園林技術 | 6 | 2200 | ||
7 | 水產養(yǎng)殖技術 | 6 | 2200 | ||
8 | 休閑農業(yè) | 6 | 2200 | ||
9 | 市場營銷 | 6 | 4700 | ||
10 | 會計 | 6 | 4700 | ||
11 | 物聯(lián)網應用技術 | 6 | 5300 | ||
1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6 | 5300 | ||
13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6 | 5300 | ||
14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6 | 5300 | ||
15 | 數(shù)控技術 | 6 | 5300 | ||
合計 | 90 |
注: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正式公布的專業(yè)、計劃及收費標準為準。
三、報名及繳費
1.報名時間
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
2.報名方式
考生通過江蘇農牧科技職業(yè)學院網站(http://www.jsahvc.edu.cn)點擊“單獨招生報名入口”進行報名;也可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seea.cn)點擊“高職單招入口”進行報名。
3.報名流程
登入網站→注冊→填寫考生信息→填報專業(yè)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yè)志愿和一個服從志愿)→確認提交,不需支付費用。
4.領取準考證及繳費
考生在4月16日到江蘇農牧科技職業(yè)學院鳳凰路校區(qū)招生就業(yè)處領取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并現(xiàn)場繳納費用60元。
四、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jiān)督下,我院對退役士兵采取 “綜合素質測試+政策加分”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綜合考核。
1.考核內容與分值
考核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試,由我院組織考核,分值為100分。主要考核知識面、職業(yè)能力等基本素質。
2. 考核時間與地點
時間:4月17日(周日)
地點:江蘇農牧科技職業(yè)學院鳳凰路校區(qū)(泰州市鳳凰東路8號)
五、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錄取時在考生總分的基礎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個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10分;
(2)少數(shù)民族考生錄取時加3分;
(3)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10分。
注:考生必須在3月10日前將政策加分材料復印件通過郵局EMS方式寄至我院招生就業(yè)處,并對上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六、錄取
1.劃線原則
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shù)和考生考核總成績確定,考核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2.錄取原則
(1)總錄取原則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2)錄取要求:所有考生須參加高考體檢且體檢結果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否則不予錄取。
七、日程安排
時間 | 具體安排 |
3月10日之前 | 考生將《江蘇省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資格審核表》和政策加分材料通過EMS郵遞至我院招生就業(yè)處 |
4月2日—8日 | 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政策加分考生名單 |
4月10日前 | 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綜合素質測試工作安排 |
4月17日 | 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
4月30日 | 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預錄取名單,并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0日 | 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批準錄取的名單并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
八、領導與監(jiān)督機制
1. 學院專門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
2. 考生應講究誠信,珍惜機會,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3.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忌倪`規(guī)情況將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九、相關事宜
1. 按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考生參加我院單獨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不得參加2016年6月的全國統(tǒng)一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xù)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
2. 考生必須持身份證和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參加我院的考核。
十、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鳳凰東路8號——江蘇農牧科技職業(yè)學院招生就業(yè)處(教學C樓2樓)
郵政編碼:225300
學院網址:www.jsahvc.edu.cn
聯(lián)系人:姜老師、黃老師(電話:0523-86158999) 戴老師(電話兼?zhèn)髡妫?523-86356530)吳老師、周老師(電話:0523-86158666)
十一、其他
1.如政策有調整,以經江蘇省招委會批準的2016年招生政策為準。
2.本簡章由江蘇農牧科技職業(yè)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