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在職教師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具有區(qū)、縣級及以上教育教學業(yè)務類榮譽稱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區(qū)、縣級學科帶頭人稱號的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市級學科帶頭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省特級教師或教授級中學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shù)職稱資格的,采取一事一議的方法,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備注: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