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中共太原市委組織部機關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范圍
面向全市已經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名額
選調20名主任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選調人員應當符合《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熱愛組織工作,信念堅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潔,遵紀守法。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比較扎實的文字功底和理論水平,寫作能力較強。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9、以上有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地點:市委組織部機關黨委。
3、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人員登錄太原紅E網“通告公示”和太原人事考試網“考試公告”,下載并填寫《太原市委組織部機關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現場報名需攜帶已填好的《太原市委組織部機關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干部任免審批表》(正反面)和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一寸紅底免冠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統(tǒng)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參加筆試。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黨建理論、組織人事工作基礎知識等和文字寫作能力。報名參加筆試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不低于5:1,若低于5:1,按比例減少選調名額。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人數3: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
(五)考察
1、本次公開選調采取差額考察的方式。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數與選調人數1.5: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2、組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和廉潔自律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六)會議研究決定與公示
1、根據考察情況,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決定20名擬選調人選。
2、對擬選調人選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后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的人事工資關系仍在原單位保留。試用期滿后,由市委組織部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任職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有關事項
(一)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紀律等。如有違反的,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報名人員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資格。
(二)選調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輔導培訓班。
(三)進入筆試、面試、考察環(huán)節(jié)的人選名單,將在太原紅E網、太原人事考試網發(fā)布。
(四)本次選調工作人員不設具體崗位,人選調入后,統(tǒng)籌安排到市委組織部機關有關處(室)或參公事業(yè)單位。
(五)本次選調的工作人員一經調入,服務期須滿五年方可流動。
(六)聯系及咨詢電話:0351--4030773
本公告由太原市委組織部機關黨委負責解釋。
太原市委組織部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