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鐘樓區(qū)2016年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具體要求
來源:鐘樓區(qū)教育文體局 閱讀:1189 次 日期:2016-01-27 14: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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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審時間:2016年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二.復審地點:

中小學崗位:常州市鐘樓區(qū)教育文體局(星港路88號)541室

幼兒園崗位:常州市鐘樓區(qū)幼教管理中心(金色新城53幢旁)二樓

三.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復審。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四.資格復審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一)幼教崗位: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攜帶身份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6年7月1日前提供)。

(2)其他人員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6年7月1日前提供)

(二)中小學崗位: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攜帶身份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6年7月1日前提供)。

(2)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須原件)和《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須空白協(xié)議)、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6年7月1日前提供)。

(3)其他人員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6年7月1日前提供)。

(4)小學英語崗位:大學英語六級或專業(yè)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

(三)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證明取得時間截止到2015年12月18日)。

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報考有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證書要求的崗位時,不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四)面試考核費用100元/人。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

聯(lián)系電話:(0519)88890541(中小學)、(0519)85227318(幼兒園)

常州市鐘樓區(qū)教育文體局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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