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印發(fā)《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通知
來源: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wǎng) 閱讀:5154 次 日期:2016-01-28 13: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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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勝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自學考試辦公室:

根據(jù)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轉考工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71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5〕1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6年1月27日

附件: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更多信息請查看2025年山東省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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