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120名,其中男性100名、女性20名。
二、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堅定可靠;
2、具有鄭州市戶籍(含滎陽市、登封市、新鄭市、新密市、中牟縣、上街區(qū)戶籍);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男性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間出生),女性年齡在20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即1990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間出生);
5、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紋身,無傳染病,無色盲,雙側裸眼視力均在1.0以上;
6、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和退役士兵優(yōu)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嚴重政治錯誤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組織的骨干分子、繼續(xù)堅持錯誤立場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在國(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行為的;
7、其他不適于參與所聘崗位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6年2月1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金水路公安分局六樓會議室(鄭州市二七路與市民新村北街交叉口向東100米路南,人民公園東門對面)。
4、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黨員證明信(黨組織關系所在地出具)、退伍證(退役士兵提供)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各1 份),《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張(其中2張粘貼在報名表上,另1張制作筆試準考證使用)。
5、資格審查:工作人員現(xiàn)場對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6、報名費用: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每人繳納考務費30元。
7、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考務費的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繳費單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筆試
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五、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荚嚳偝煽?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九、聘用
對公示合格的人員,委托勞務派遣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十、待遇
工資待遇依據(jù)鄭州市臨時用工工資標準及協(xié)管員工資標準制定。
十一、有關事宜
(一)查詢考試成績及參加面試、體檢、考察、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時間、地點和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均在鄭州市公安局網(wǎng)站公布。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擬聘用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凡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6962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