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
一、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
(一)初試
1.稿件播讀
指定稿件播讀(可短時瀏覽)。
2.作品朗誦
限文學作品(自備),篇幅不宜過長(3分鐘以內),并要求脫稿。
以上科目除了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和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感悟能力和表現能力。
初試兩項以5分制計分(按規(guī)定人數比例及分數高低進入復試,但分數不帶入復試)。
(二)復試
1.即興評論
當場抽取指定的話題資料(文本資料、圖片等),稍作準備,然后針對內容發(fā)表評論(面對攝像機,限時3分鐘)。
本科目除了進一步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和語言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邏輯思維、言語組織和口頭表達能力。
2.才藝展示
吹、拉、彈、唱、舞、書、畫等任一特長展示。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情感、悟性、藝術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等。
復試兩項以5分制計分(按規(guī)定人數比例及分數高低進入三試,但分數不帶入三試)。
(三)三試
1.書面寫作 (50分)
根據提供的文字素材與要求完成作文。(字數600—800字,時限一小時)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語文寫作能力和思維拓展能力。
2.文字播報、述評、言語交流(100分)
(1)文字播報、述評:抽取指定的稿件進行播報,并對稿件反映的內容進行述評(可短時瀏覽,限時3分鐘。此環(huán)節(jié)攝像)。
本科目再次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和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以及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并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感悟能力、流暢度和思維敏捷度及言語組織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總體素質。
(2)言語交流
考生與考官面對面對話。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人際溝通能力及綜合素質。
三試二項共計150分(以三試成績?yōu)樽罱K成績,記為專業(yè)考試成績)。
說明:
1.初試、復試考生10人一組由專人帶入考場,按要求應試。
2.三試
(1)進入三試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考場和時間內完成作文考試。
(2)文字播報、述評、言語交流為單獨面試,考生按順序由專人帶進考場,按要求應試。
3.第三試成績?yōu)榭忌鷮I(yè)面試最終成績,專業(yè)名次以分數由高到低排列。
4.語文單科成績要求不得低于90分。(滿分150分的前提下)
5.考生需準備一個自我介紹(1分鐘內。不在考試范圍,用于留檔。)
二、錄取原則
1.初試和復試每組考官應不少于教委規(guī)定人數,獨立按細則要求打分,均分為該生該試成績。
2.按照考生初試成績高低序列,篩選進入復試名單。按照考生復試成績高低序列,篩選進入三試名單。
3.進入三試后,以考生三試成績作為最終錄取的專業(yè)單考成績。
4.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2016年招生專業(yè)考試,并獲得我校招辦頒發(fā)的專業(yè)合格通知書。高考文化課成績需要達到我校自主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線,并按照我校專業(yè)單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女分開排序)。
三、考題說明及注意事項
1.指定稿件(較規(guī)范的稿件,本專業(yè)題庫提供)
2.朗誦作品(考生自備,限文學作品,并遞交文字稿)
3.話題資料(本專業(yè)提供)
4.作文命題(本專業(yè)提供)
5.言語交流內容(針對考生具體情況,圍繞本專業(yè)相關問題,由考官現場提問)
6. 主(監(jiān))考教師在考試前15分鐘到位,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忌魺o法按時參加考試,須提前與考務人員協(xié)商調整,并服從考務人員的安排,無故缺席按自動放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