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關于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等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位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6〕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將2016年我校報名參加相關全國統考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要求及流程
全國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繳費和準考證下載全部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行。
(一)報考資格
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我校資格審查并進入了“信息平臺”的申請人,即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對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的國(境)外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經我校審查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3.根據《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和中醫(yī)碩士專業(yè)學位的試行辦法》(學位〔2015〕1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我校以同等學力申請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人員須參加并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及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才可以在我校申請獲得相關碩士學位,且考生資格不受本項第1款和第2款限制,但須具備以下條件:
(1)臨床醫(yī)學類、口腔醫(yī)學類、中醫(yī)學類、中西醫(yī)結合類本科畢業(yè)生并獲得相應學士學位;
(2)正在接受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的住院醫(yī)師或已獲得《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臨床醫(yī)師;
(3) 申請人所申請的專業(yè)學位類別及領域應與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學科相對應。
2015年5月29日前已經通過我校資格審核的同等學力申請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在冊人員,其管理辦法仍然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須參加原有的臨床醫(yī)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二)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
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考試大綱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學科范圍、考試大綱及指南請查閱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政策規(guī)定欄目中文件及通知(見附件1、2)。
(三)網上報名
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間,已通過我校資格審查的申請人登錄“信息平臺”報名,通過“信息平臺”申請當年參加考試的語種與學科以及參加考試的地點。
申請我校學位的報考者一般應在山東省內各考點參加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考試的,必須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并經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報名考試。
在同等學力全國統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的申請人,在考試資格取消期限內不得報考。
(四)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用
網上繳費起止日期為2016年3月10日至4月8日。通過我校資格審核的報考者均須進入信息平臺繳納報名考試費,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本次報名無效。
(五)網上下載準考證
2016年5月23日信息平臺開通準考證下載功能,考生可通過信息平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全國統考時間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二、其他事項
(一)擬報名參加考試的我校學生請盡快注冊、登錄信息平臺,點擊進入全國統考工作頁面,仔細閱讀報名流程及相關規(guī)定,根據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工作。
(二)目前還沒有采集個人特征信息(指紋和電子照片)的同等學力人員,請于2016年3月3日到青島大學醫(yī)學部(青島市登州路38號)北教學樓2樓研究生辦公室參加信息采集,采集前必須完成國家同等學力信息平臺的個人網上注冊工作(詳見附件3)。已參加過我校組織的信息現場確認,并已采集圖像信息和指紋信息、完成現場確認且符合申請學位條件的學員,可按通知要求直接登錄國家同等學力信息平臺,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本人報名考試申請,無需再次參加信息現場確認和信息采集。
請各相關學院、各位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務必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報名工作。
考試咨詢:0532-82991011,58976487
報名網站: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
(http://www.cdgdc.edu.cn)
青島大學研究生院
2016年2月17日
1.關于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6〕1號,含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考試大綱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學科范圍、考試大綱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