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聊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筆試定于2016年3月5日進行,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筆試時間
2016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二、筆試地點
詳見準考證。
三、準考證打印
應(yīng)試人員須于2016年3月2日9:00至3月5日9:30期間登錄聊城人事考試網(wǎng) (www.lcks.com.cn),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
四、考生須知
(一)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缺一不可)參加考試,有效身份證件僅限于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桌面右上角。學(xué)生證、駕駛證、戶口本等其他證件均不能作為考試憑證。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準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小抄、稿紙。嚴禁將各種電子、通訊、計算、存儲或其他設(shè)備帶入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jiān)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使用自帶的通訊設(shè)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shè)備的,按違紀處理。
(三)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不得將試卷、答題紙、草稿紙帶出考場。
(四)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則”和“誠信承諾書”上所列事項。
特別提示:考生應(yīng)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考試當天盡早出發(fā),以免因走錯考點、交通擁堵等原因,耽誤考試。
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聊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