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社保手冊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等),交個人近期1寸證件照1張。
2.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guī)定要求,代報名人需出示代報名人和被代報名人身份證。
3.報名者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不得報名。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