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生只準攜帶規(guī)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2B)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我校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非透明筆袋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試期間在考生身上或座位周圍發(fā)現(xiàn)具有通訊功能的電子用品,無論開機與否,均按違紀處理。
考場內(nèi)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外側以便核驗??忌I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遇試卷分發(fā)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nèi)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五、考生不得在準考證正反面寫字,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不到規(guī)定的開考時間,考生不得拆啟試卷。
七、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正式開考時間為上午8:30,下午14:00。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忌痪沓鰣龊蟛坏迷龠M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考生只準使用考試時我校發(fā)放的專用草稿紙。
九、專業(yè)課各科目一律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答卷,中途不得換筆、不得作任何標記(包括使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紙答題,或在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劃線、劃格、畫符號、使用涂改液和涂改帶等),否則按違紀處理。
英語、日語、法語科目的主觀題部分一律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答題,答題須在答題紙指定題號下作答,中途不得換筆、不得作任何標記(包括使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紙答題,或在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劃線、劃格、畫符號、使用涂改液和涂改帶等),否則按違紀處理;
英語、日語、法語科目的選擇題部分采用答題卡答題,請自帶2B鉛筆、橡皮,注意答題卡不能折疊或污損。
十、考生在考場內(nèi)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十一、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經(jīng)監(jiān)考員逐個收齊并核查無誤后,考生方可逐一離開考場??忌粶蕦⒃嚲?、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二、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