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局下屬業(yè)務股室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用人需求,優(yōu)化局屬業(yè)務股室人才隊伍結構,經縣編制、人社部門審核,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全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聘部分工作人員到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下屬業(yè)務股室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公開選聘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選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由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三、選聘計劃
2016年計劃公開選聘局屬業(yè)務股室工作人員10名(其中:縣種子管理站3名、縣蔬菜生產指導站2名、縣糧油作物工作站2名、縣土壤肥料與耕地質量管理站1名、縣農業(yè)技術推廣中心1名、縣農業(yè)資源與環(huán)境保護工作站1名),統(tǒng)一組織考試后由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各業(yè)務股室。
本次選聘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公眾信息網查詢。
四、選聘條件
選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助理農藝師以上技術職稱;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年齡45周歲以下(197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農藝師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196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二)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選調范圍
全縣在編在崗的全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副科級及以上人員。
六、報考辦法
本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6年4月6日—8日
(二)報名地點:桑植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人事股
(聯系電話:13762171155)
(三)報名流程:填寫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提交報名所需相關證件。
(四)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忌峁┑馁Y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原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6年4月8日(下午2:30-5:30)
領取地點:桑植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人事股 (聯系電話:13762171155)
七、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主要測試植物生理基礎、農作物栽培技術、農技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現代農業(yè)產業(yè)、農業(yè)行政執(zhí)法等,試卷總分100分(專業(yè)知識70分,作文3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1:00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
報名人數與選聘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核減或取消選聘計劃并公告。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參加考試人數與計劃選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2∶1比例,核減選聘計劃組織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結構化面試工作,由縣農村農村工作局組織實施。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三)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直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不進行四舍五入。
八、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的順序,按選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工作由縣農村農村工作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農村農村工作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縣農村農村工作局組織實施??疾熘攸c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聘人員,不予聘用。經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審核報縣人社局同意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九、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在桑植縣公眾信息網統(tǒng)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聘人員,由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按程序報縣人社局辦理流動調動手續(xù),公示后放棄調動的,不再進行遞補。
十、紀律規(guī)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guī)。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44-6223124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相關政策由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負責解釋。
桑植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