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人才派遣中心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調解員3名、司法輔助人員12名(男性),實行編外派遣用工。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昆山戶籍;
(3)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8周歲以下(以公告之日起計算)。
法律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曾從事法律工作或調解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調解、愛崗敬業(yè),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專業(yè)素養(yǎng),工作責任心強,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家庭、社會關系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錄用: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色盲、口吃、重聽,兩眼裸視力均在0·3以上,矯正視力在1·0以上。其它項目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二、報名辦法
由昆山人才派遣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經過信息發(fā)布、公開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體檢等程序,實行公開招考,擇優(yōu)聘用。
(一)報名方式: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一寸證件照2張,本人現(xiàn)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后,填寫《報名表》一份。復印件均需采用A4紙(報名資料恕不退回)。
(二)報名時間:2016年04月05日—04月10日,工作日9:00-16:00,周六周日9:00—11:00。
(三)報名地點:工作日報名在人力資源市場 6301、6302 辦公室,周六報名在人力資源市場招聘大廳加位31號攤位,周日報名在人力資源市場招聘大廳57號攤位。
(四)報名經審核合格后,發(fā)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分電腦打字測試、筆試(法律基本知識)、面試三部分。
四、體檢、政審
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根據招考崗位所需政治素質,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
如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xiàn)缺額時,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經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辦理有關手續(xù),報市人社局備案。
(一)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正式錄用,辦理勞動用工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二)聘用人員工資按照昆山市人民法院與人才派遣中心協(xié)議發(fā)放,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招聘紀律
(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嚴肅工作紀律,秉公辦事。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