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發(fā)的:假如你民法120,行測60,申論60的話,你的最終成績應該是這樣算的,120/1.5/2+(60+60)/2/2=40+30=70分,/是除號
這是錯的?。?/P>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成績換算為百分制成績)×50%+(教育入學考試成績(含加分)換算為百分制成績)×50%
正確的是:120/1.5/2+(60+60)/2=40+60=100
你的算法嚇到我了?。。。〔铧c以為我的分連去年面試的分都達不到?。。?/P>
回復:(公務員筆試成績換算為百分制成績)×50%的說明:
公務員筆試成績換算為百分制成績=(行測+申論)*(10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