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行政有關部門:
為切實做好學校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考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和省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招生方式與人數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兩種:普通招考和碩博連讀。按教育部和教育廳下達計劃我校2016年擬招收博士研究生13人。
碩博連讀的具體招生錄取方法見《安徽工業(yè)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培養(yǎng)實施細則(試行)》。博連讀選拔人數不得超過當年學校博士總指標的50%。
二、工作原則
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及潛力的人才。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報考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教職員工要報告研究生院并自覺回避,不得參加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錄取工作,也不得作為招生監(jiān)察的工作人員。
所有參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學校相關部門將對考試錄取工作進行過程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到現場巡視或監(jiān)察。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三、組織管理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研究生院主要負責人、各招生學院的主管院長、紀委(監(jiān)察處)主要負責人等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博士研究生考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工作。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李家新
副組長: 林鐘高、張國寶
成員(按姓氏筆畫為序):王俊、龍紅明、張志紅、鄭明東、柳東明、謝文平、謝能剛
秘書:張彩虹
(二)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組,張國寶任組長,王俊任副組長。督查組負責巡視和監(jiān)督整個復試過程,確保復試工作平穩(wěn)有序,公正公平。
(三)學院成立相應小組
各學院負責領導組織協(xié)調本學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按學科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即為復試綜合考核組)和初試命題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7人及以上組成,原則上該學科的博士生導師應納入其中,由非博士生導師的院領導任組長。組長負責確定本學科的初試命題組、復試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負責實施考核錄取工作。初試命題組由3-5人組成(博士生導師不能為初試命題組成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另設秘書一名,負責考核記錄和協(xié)助安排有關事宜。
(三)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學院考生的錄取結果負責,對于未被錄取的考生就考核結果提出的質疑,招生學院須認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三、初試和復試的相關規(guī)定
我校博士生招生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一) 初試相關規(guī)定
初試的主要形式為筆試。
1、初試人員的確定:凡報考我校博士的考生,經審核合格且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通過的考生,均可參加初試。
2、初試考試科目:冶金工程學科、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皆為初試英語(分為筆試語法部分120分鐘50分、學科前沿文獻綜合測試30分鐘其中PPT匯報15分鐘 50分)和相關兩門專業(yè)課各180分鐘(學科平臺科目、方向平臺科目)。每門考試科目滿分為100分。
(二)復試相關規(guī)定
1、復試人員的確定:凡參加我校博士考試初試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2、復試的主要形式為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掌握情況、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綜合素質等。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學院網站上公布的博士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和考核辦法。
3、復試結束后,各學院應在學院網頁上公布初試、復試及綜合成績情況,并將復試結果在5個工作日之內報學校領導小組審核。
(三)初試和復試的具體安排
具體安排見附表。
(四)注意事項
1、初試資格審查工作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考生需在4月19日下午到安徽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點:湖東中路59號佳山校區(qū)三號教學樓北樓216室)進行簽到和資格審查,領取相關表格后再按要求參加考試。英語學科前沿文獻報到時在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抽取。
2、研究生院按照學校博士招生簡章公布的報考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如發(fā)現不夠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考試和錄取資格。
四、錄取工作要求
1、普通博士招生人數的確定:學校將綜合碩博連讀選拔情況和普通博士初試考試成績等情況后確定并公布2016年冶金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二個學科的具體招生人數。
2、經初試筆試和復試綜合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各學科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3、在復試綜合面試時復試小組將對考生的思想品德、綜合能力素質進行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若擬錄取考生的體格檢查或調檔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缺額將在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中按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排名補充。
5、認真執(zhí)行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文件精神,堅持“規(guī)范、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堅決抵制徇私舞弊、走過場等不正之風,確保博士研究生的錄取質量,切實維護招生考試的嚴肅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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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業(yè)大學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