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5]5號)文件要求,我校將與擬錄取的“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不含MBA考生)、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協議書。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現將定向協議書寄發(fā)考生本人(4月15日已寄出),請及時到定向單位辦理蓋章、簽字手續(xù)(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還需到定向省、市、自治區(qū)相關部門辦理)。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為一式五份、其他考生均為一式四份。
二、定向協議書蓋章、簽字后,務必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寄回我校兩份,其余協議由定向單位、個人留存。協議寄送地址(請勿寄送到錄取學院):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8,聯系電話010-58908070。
三、務必通過郵政系統(EMS或掛號信)寄回定向協議書,請勿使用快遞。如使用快遞,無人收取導致退回,后果自負。
四、MBA考生簽訂定向協議書辦法請咨詢我校MBA教育中心。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