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擬錄取方案
來源:北京科技大學 閱讀:1102 次 日期:2016-05-09 16: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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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7號)文件精神,以及《北京科技大學2016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定》文件要求,結合馬克思主義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1.人員組成

組長:彭慶紅

副組長:李曉光

組員:陸俊、左鵬、段曉芳、夏歡

2.工作職責

(1)合理配備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做好人員培訓;

(2)錄取前組織專人逐一復核擬錄取考生報考材料及報考資格;

(3)受理考生申訴,協(xié)調招生錄取工作中出現(xiàn)的爭議;

(4)負責解釋招生錄取工作結果。

二、招生計劃

今年學校給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è)下達招生計劃數(shù)為6(其中定向1、少民1)。

三、錄取原則

1.根據學校下達給我院的招生計劃數(shù),參考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評價結果、初試和復試成績,特別是考生科研能力和已獲學術成果的評價,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擬錄取考生的資格審查、成績、體檢、政審任一項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2.考試成績達到我院擬錄取分數(shù)線的考生,本專業(yè)內按報考導師分別對考試總成績進行排序。報考同一導師的考生根據導師招生規(guī)模數(shù)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原則上不破格錄取,不跨一級學科、跨培養(yǎng)單位調劑。

3.考生總成績排名靠前但所報考導師招收人數(shù)已滿,在征得考生、報考導師及擬調入導師三方同意下,學院可協(xié)調將該考生轉至擬調入導師名下。

四、總成績計算辦法及擬錄取分數(shù)線

1.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包括復試外語水平考核、專業(yè)水平考核、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

2.錄取分數(shù)線:435分

初試成績:三門課總成績≥180分;基礎外語≥45分;專業(yè)課各門次≥50分。

復試成績:復試外語水平考核、專業(yè)水平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均≥60分。

五、監(jiān)督與復議

1.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復議。

2.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有職責向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匯報學院招生監(jiān)督與復議情況。

3.學院招生監(jiān)督與復議舉報電話:

010-62333698;010-62334635;010-62334199

咨詢與監(jiān)督舉報電子郵箱:mksoffice@163.com

六、復試錄取辦法的審批與執(zhí)行

此方案由馬克思主義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執(zhí)行。

馬克思主義學院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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