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從鄉(xiāng)鎮(zhèn)機關選聘制干部中擇優(yōu)錄用部分國家干部》(浙人干〔1996〕187號)、省委組織部《關于鄉(xiāng)鎮(zhèn)選聘制領導干部錄用有關問題的函》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鄉(xiāng)鎮(zhèn)選任制干部錄用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將我縣符合條件的選任制鄉(xiāng)鎮(zhèn)干部梅麗森同志錄用為公務員,現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5月7日起到5月14日止,共7天。
4、公示聯系科室和受理電話: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電話:3312457;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電話:3127521。
中共縉云縣委組織部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6日
人員信息詳情請登錄:http://www.jinyun.gov.cn/2007zhxx/gsgg/t20160506_10661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