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麗江市直機關選調公務員辦法(試行)》(麗辦字〔2015〕19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崗位空缺情況,市直機關29家單位決定采取公開遴選的方式,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公務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按照自愿報名、組織推薦、考試考察、擇優(yōu)遴選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遴選范圍
全市縣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登記過的人員)。
三、遴選人數及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遴選公務員共67名。各單位的遴選職位、人數、遴選范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四、遴選資格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必須符合《麗江市直機關選調公務員辦法(試行)》(麗辦字〔2015〕19號)文件中規(guī)定的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同職級人員只能報同職級崗位);
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
7.身體健康;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五、遴選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者查詢有關遴選公告,如需咨詢《遴選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遴選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遴選機關聯系。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麗江市人力資源市場(麗江市雪山路200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中心一樓)
3.報名時間:2016年5月20日—5月22日(三天);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4.報名所需證件材料:
①《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一式2份;
②報考人員需交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遴選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③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1張(請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5.注意事項:
①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②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考試資格。
③報名期間,報名信息、計劃調整、考試成績、體檢考察人選、擬遴選人員公示等相關事宜會及時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遴選單位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并保證所提供的聯系電話通信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6.報名條件說明:
①本次報名條件“年齡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到5月20日,即“30歲及以下”指1986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人員,“35歲及以下”指1981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人員,“40歲及以下”指1976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人員。
②各級各類軍校未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自行面向地方學員頒發(fā)的學歷、未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遠程教育學歷、各類學校頒發(fā)的“專業(yè)證書”、“學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和不具備高等教育資格的各類單位頒發(fā)的“相當于大專畢業(yè)”的證書等均不可以報考。
③此次遴選的“專業(yè)要求”參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設定。未納入專業(yè)目錄的、與崗位要求相關相近專業(yè)的,請考生詳細咨詢遴選機關后報名。
7.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由遴選機關按照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確定報名人員是否具有報名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筆試、面試、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分別按百分制計分。按權重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經歷業(yè)績評價占2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40%+面試成績×40%+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20%。計算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出現綜合成績相等情況,首先按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排名,如果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相等,按面試成績排名。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50分,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2016年6月4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按《麗江市直機關選調公務員辦法(試行)》(麗辦字〔2015〕19號)的規(guī)定,每個遴選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如遇遴選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如報名人數達不到1:5開考比例的,經公務員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放寬到1:3。
對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予以裁減或取消,職位取消的允許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職位從高到低的順序,與遴選計劃數以1:3的比例確定每個職位參加面試人選(含并列人員)。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進入面試的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因該職位無人遞補造成不足1:3比例的,經公務員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后,可進行差額、等額面試或取消計劃。
等額面試合格線為60分,如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則不論其筆試成績如何,均不得進行后續(xù)程序。
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經歷業(yè)績評價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遴選計劃數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yè)績評價、體檢、考察人選。
經歷業(yè)績評價主要評價參加公開遴選人員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能力素質、實踐經驗、崗位匹配程度等。
(四)體檢和組織考察
公開遴選體檢、考察采取差額的辦法進行??荚嚱Y束后,根據綜合成績,按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遴選計劃數以1:2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優(yōu)先體檢、考察綜合成績高者。
體檢、考察由遴選機關組織。若排名前者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不合格,考察對象不參加體檢或放棄遴選的,只進行一次遞補。體檢醫(yī)院須為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實施。
(五)確定擬遴選人選。遴選機關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由單位黨組(黨委)集體討論研究,按每個職位與遴選計劃數以1:1比例提出擬遴選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公務員主管機關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審批和辦理轉任。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遴選的,按相關程序辦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遴選,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實施。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六、紀律要求
(一)公開遴選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全程參與監(jiān)督,接受組織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
(二)公開遴選的報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成所在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遴選資格、1-5年內禁止參加公開遴選、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弄虛作假,填報虛假信息的;
2.考試作弊或協助他人作假的;
3.筆試合格無故不參加面試的;
4.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并由遴選單位確定為擬遴選人員,但本人放棄遴選資格的;
5.違反公開遴選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
(三)報名參加遴選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或已被確定為遴選考察對象的人員,各縣(區(qū))不得對其職務進行調整,否則取消參加遴選人員的遴選資格。
(四)遴選到市直機關的工作人員,原則上應在新單位服務三年以上。
(五)在遴選工作中存在應回避情形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回避。
(六)從事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公開遴選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有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可向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市第四紀工委、市第五紀工委反映。舉報電話:0888-5120820,0888-5100506,0888-5100249。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附:
2.《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
中共麗江市委組織部
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