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湄潭縣2016年招聘教師簡章
來源: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589 次 日期:2016-05-24 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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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以及《遵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湄潭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4名(縣城區(qū)高中教師29名,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教師35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單位及學科崗位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4名,公開招聘單位、崗位、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條件見《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三、公開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6年及以前畢業(yè)的中專(職高)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報考高中、幼兒園A組(永興鎮(zhèn)、黃家壩鎮(zhèn)、興隆鎮(zhèn)、天城鎮(zhèn))及幼兒園B組(馬山鎮(zhèn)、洗馬鎮(zhèn)、復興鎮(zhèn))學科崗位的戶籍不限;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黨辦發(fā)〔2014〕25號)精神,報考幼兒園C組(高臺鎮(zhèn)、西河鎮(zhèn)、新南鎮(zhèn)、茅坪鎮(zhèn)、石蓮鎮(zhèn))學科崗位的需具備湄潭縣戶籍(2016年6月1日前具有湄潭縣戶籍或湄潭縣公民身份號碼)。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教師資格體檢標準。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6、報考高中學科崗位的應具備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及以上且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高中通用技術學科崗位具有物理或通用技術學科教師資格,高中舞蹈學科崗位具有音樂或舞蹈學科教師資格)。

7、報考幼兒園A組(永興鎮(zhèn)、黃家壩鎮(zhèn)、興隆鎮(zhèn)、天城鎮(zhèn))及幼兒園B組(馬山鎮(zhèn)、洗馬鎮(zhèn)、復興鎮(zhèn))學科崗位的應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資格;

8、報考幼兒園C組學科崗位(高臺鎮(zhèn)、西河鎮(zhèn)、新南鎮(zhèn)、茅坪鎮(zhèn)、石蓮鎮(zhèn))的應具備國家承認的中專(中職、職高)相應學歷,幼師或學前教育相關專業(yè)畢業(yè)且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或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應聘

1、2013年以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計劃外生育的;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2015年以來在我市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考試違紀成績被記“0”分的;

7、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報名時除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外,不能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的(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學籍檔案材料);

9、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在編人員;

10、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1、現役軍人;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四、公開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發(fā)布公告

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zunyihr)、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湄潭教育網上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報名組織工作由湄潭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教師招考辦)負責,教師招考辦設在湄潭縣教育局。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6月1日—6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報名地點:湄潭縣教育局。

咨詢電話:0851-24229221、24257176

3、報名要求及須提交的資料和繳納的費用

(1)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驗證后交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yè)生持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條件證明材料(教師資格國考合格證或所修對應層次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明及二級乙等以上的普通話等級證)報名,驗證后交復印件1份;

(2)《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1份(見附件2,在網上下載且必須按此表下端的特別提示打印提交,考生簽名欄必須由報考人自己手工簽署),《報名表》填寫內容要真實準確清楚,若填寫內容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負;由他人代報的,還需代報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代報;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粘貼到報名表上),報考幼兒園C組學科崗位的另附戶籍證明材料;

(4)外縣在職人員報名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的同意報考證明且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提供證明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粘貼在報名表上);

(6)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務費100元。

4、報名要求

(1)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崗位(按崗位代碼報名,同一崗位代碼為同一學科崗位)。

專業(yè)目錄可通過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站(網址: 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進行查詢對照。

(2)報考高中學科崗位的實行3:1開考比例,其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報考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參加考試,若本人不同意調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崗位條件的,退還其考務費。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學科崗位的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4)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關注網站的相關通知,并確保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號碼有誤、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責任由考生自負。

5、建立考生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簡章》,如實填寫《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并作出承諾,在《報名表》的考生簽名欄親筆簽名(由代報人簽名的視為考生本人簽名),對承諾的事項負責,若有不實或違反有關規(guī)定,將取消考生的報考和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教師招考辦負責。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在招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我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計分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成績計算公式為:

報考高中音樂、高中體育、高中美術、高中舞蹈、幼兒園學科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

報考其他學科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的50%+面試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報考高中學科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報考幼兒園學科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該學科崗位應掌握的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在湄潭縣城(具體地點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6年6月17日上午9 : 30—12 : 00,下午2 : 30— 4 : 00。

領取準考證地點:湄潭縣教育局

領取準考證時間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號及考務費票據領取。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湄潭教育網公布,請考生務必留意。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報考者可在成績公示后規(guī)定時間內書面申請復查本人成績。

2、面試

根據報考各學科崗位人員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如遇某學科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如學科崗位面試人數低于招聘學科崗位計劃數1:3比例的,則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時一并公布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欄,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參考者要密切關注網站公告,進入面試的考生務必切記并遵守,因考生未閱或其他各種原因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形式:

①說課:內容為報考學科崗位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著重考察考生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儀態(tài)、行為舉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基本功、教學特色等教育教學活動過程。

說課學科崗位:高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通用技術、政治、歷史、地理學科崗位。

說課時間:準備30分鐘,說課15分鐘。

②說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涉及崗位面試環(huán)節(jié)說課成績占4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60%。說課的內容及要求同上,專業(yè)技能測試以所報學科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要求為主。

說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學科崗位:高中音樂、體育、美術、舞蹈及幼兒園學科崗位。

說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準備30分鐘,說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不超過20分鐘。

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湄潭教育網上公布面試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

根據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和招聘崗位計劃數,分兩種情況確定體檢對象:

一是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

二是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未能形成競爭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

若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再次面試,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2、體檢的相關要求:

體檢必須在教師招考辦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和地點由教師招考辦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要符合《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黔教人發(fā)[2004]10號)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教師招考辦在醫(y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書面申請,經教師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政審)對象。由教師招考辦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核??己藭r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寫出考核報告,并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對象??己酥邪l(fā)現有不符合招聘的資格條件者,經縣招考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七)擇崗及公示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學科崗位(同一崗位代碼為同一學科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根據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分依次擇崗確定擬聘職位(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擇崗),考生選擇聘用單位后又放棄的,不再重新組織選崗。

擬聘用人員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聘用單位和主管部門簽出意見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資料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擬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按有關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xù)。

1、新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解聘。

3、若擬聘用人員報考資格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為不合格的,將取消該擬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4、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湄潭縣教育局,負責招聘日常事務工作。

咨詢電話:0851—24229221、24257176(湄潭縣教育局)

六、工作監(jiān)督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公招工作人員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核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jiān)督電話:

0851—24221073(湄潭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51—24229225(湄潭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

七、本簡章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湄潭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xls

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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